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6年能源业务施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JCG-HBTTZB******,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用于换电业务、备电业务、汽车充电业务等能源相关项目的建设施工服务和用于汽车充电业务的部分型号线缆。具体如下:
(一)土建、市电施工服务主要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换电机柜、充电桩、备电机柜混凝土基础,换电机柜、充电桩、备电机柜钢结构基础,预制混凝土基础、新建地网、搭接地网、地面硬化、低压三相(架空,地埋,利旧管道/电力沟、附挂),低压单相(架空,地埋,利旧管道/电力沟、附挂),低压报装,过路顶管等其他施工及协调工作。
(二)设备安装主要内容:
包含能源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施工,换电机柜、备电机柜安装,UPS及动环设备安装调测,汽车充电桩安装、蓄电池安装及替换等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的辅材(包括熔丝、空开、铜鼻子、扎带、标签等)由施工方提供。
(三)汽车充电业务包含8种型号的线缆,具体型号详见附件。
本项目预算具体如下:
序号 |
地市 |
换电 |
备电 |
汽车充电 |
合计(含税,元) |
||
站点数量 |
换电柜数量 |
点位 |
直流枪数 |
装机总功率(kw) |
|||
1 |
唐山 |
50 |
70 |
150 |
108 |
6502 |
****** |
2 |
保定 |
60 |
80 |
50 |
100 |
5919 |
****** |
3 |
邯郸 |
40 |
45 |
20 |
110 |
6592 |
****** |
4 |
廊坊 |
50 |
75 |
60 |
70 |
4148 |
****** |
5 |
张家口 |
20 |
20 |
45 |
86 |
5152 |
******.22 |
6 |
秦皇岛 |
30 |
30 |
150 |
58 |
3535 |
****** |
7 |
石家庄 |
20 |
30 |
20 |
81 |
4880 |
****** |
8 |
沧州 |
30 |
30 |
15 |
81 |
4831 |
****** |
9 |
邢台 |
29 |
29 |
90 |
59 |
3568 |
****** |
10 |
承德 |
30 |
30 |
50 |
25 |
1473 |
****** |
11 |
雄安 |
10 |
10 |
0 |
65 |
3879 |
****** |
12 |
衡水 |
20 |
30 |
10 |
13 |
756 |
550450 |
13 |
共享保障标段 |
78 |
96 |
132 |
172 |
10248 |
******.93 |
合计 |
467 |
575 |
792 |
1028 |
61483 |
******.15 |
注:采购规模是根据目前可预估的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实际采购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1.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1.3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4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5承包方式:换电和备电业务包工、部分包料方式,其中混凝土施工、钢结构基础施工模块、新建地网、新增电表、空开模块为包工包料方式,其余部分为甲供主材,乙方负责施工及辅材。汽车充电业务包工、部分包料方式,其中装修施工、新增大功率断路器、计量箱及配电箱、新建电力杆、新建桥架、地面硬化、电桩承台基础、综合场站清理模块为包工包料方式,其余部分为甲供主材,乙方负责施工及辅材。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7******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相关要求。
1.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施工费和线缆取费基值(详见本公告附件)上分别填报折扣,最高折扣限价均为100%,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地市划分为12个标段及1个共享保障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及实施地域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预算 |
实施地域 |
1 |
标段1:唐山 |
1 |
100% |
****** |
唐山 |
2 |
标段2:保定 |
1 |
100% |
****** |
保定 |
3 |
标段3:邯郸 |
1 |
100% |
****** |
邯郸 |
4 |
标段4:廊坊 |
1 |
100% |
****** |
廊坊 |
5 |
标段5:张家口 |
1 |
100% |
******.22 |
张家口 |
6 |
标段6:秦皇岛 |
1 |
100% |
****** |
秦皇岛 |
7 |
标段7:石家庄 |
1 |
100% |
****** |
石家庄 |
8 |
标段8:沧州 |
1 |
100% |
****** |
沧州 |
9 |
标段9:邢台 |
1 |
100% |
****** |
邢台 |
10 |
标段10:承德 |
1 |
100% |
****** |
承德 |
11 |
标段11:雄安 |
1 |
100% |
****** |
雄安 |
12 |
标段12:衡水 |
1 |
100% |
550450 |
衡水 |
13 |
标段13:共享保障标段 |
2 |
60% |
******.94 |
石家庄、邯郸、沧州、保定、雄安、衡水、邢台 |
40% |
******.99 |
秦皇岛、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 |
注:上述各项含税预算不作为合同签约金额,最终合同签约金额根据中标人报价测算得出。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本项目常规标段(标段1至标段12)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共享保障标段可以与常规标段(标段1至标段12)兼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常规标段中标优先顺序,若不填写,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1.10本项目同时启用整体区域份额保障机制和共享保障标段内区域份额调整机制:
部分标段出现原定中标人不能满足建设需求以及一个标段实际建设需求超出原定中标份额时,启动整体区域份额保障机制,由该标段对应的共享保障标段中标人承接需求;共享保障标段中标人不能满足需求时,启用共享保障标段内区域份额保障机制,由共享保障标段需求保障供应商承接需求,共享保障标段中标人原定中标份额保持不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证(承装具备五级或以上)。
2.1.8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9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
证明文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即可。
2.1.10本项目要求具备以下人员:
2.1.10.1项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级别 |
人员 |
人员数量 |
需具备的资质 |
省级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
技术总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
|
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 |
1人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人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
|
质检员 |
1人 |
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
|
资料员 |
1人 |
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身份证; |
2.1.10.2施工队伍
每个有效投标标段需配备施工队伍,投标阶段提供承诺即可。每标段施工队伍人员要求及数量如下:
施工队长 |
专职安全员(建安C证) |
施工人员(焊工) |
施工人员(低压电工) |
合计 |
3人 |
3人 |
1人 |
3人 |
10人 |
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省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各标段间可以复用。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各标段间均不得复用,所有拟派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2、投标阶段共享保障标段配备1组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即可,1组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
2.1.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一个单项合同或一个框架协议)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换电设备安装/备电设备安装/汽车充电桩安装/低压市电引入施工等项目)业绩经验。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投标标段涉及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施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收取费用,不按照标段重复收费),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 100079
联 系 人:何京东 邢晓铠 李健 贾辉 乔丹 贾龙 王贤 王卫东 张庆玉 魏朝辉 马文悦 王欣悦 张迪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异议联系人:何京东
异议接收电话:******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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