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支队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并于2025年0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12-01754
项目名称:2025年支队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
预算金额:171.8058万元
最高限价:171.8058万元
服务需求:支队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95763。
4.售价:0元。
5.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方式:0431-******(贡丽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高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健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来源:******有限公司
初审:王丹
复审:高健
终审:贡丽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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