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4年中央水库第一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4年中央水库第一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01号;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2;项目代码:2409-410381-04-0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交通供电通信广播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三、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及职业介绍项目。四、种植、养殖、林、畜牧、渔、旅游、加工、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缑氏镇官庄村、程子沟村、扒头村道路提升项目。二标段高龙镇高崖村、郭屯村、大口镇后周村广场提升项目。三标段大口镇曹寨村、符寨村道路提升项目、缑氏镇马河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四标段高龙镇陶化店村移民超市项目、石牛村道路硬化项目。五标段大口镇草庙村文化舞台及广场项目、袁寨村、高龙镇郜寨村广场硬化项目。六标段顾县镇李湾村、缑氏镇李庄村道路硬化项目。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工期:60日历天;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0、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1、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12、扬尘防治目标: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3、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金额):******.07元一标段:792511.06元,二标段:713354.81元,三标段:947378.47元,四标段:898294.72元,五标段:718438.50元,六标段:830292.51元。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7、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按标段顺序最多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2月10日 至2025年02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兴隆街16号
联 系 人:李世军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联 系 人:李勋
电 话:******
监管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石笑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5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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