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4年 12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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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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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背景 |
******有限公司为黑牡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现根据公司需求进行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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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各类营销定制类礼品。 |
服务地区 |
常州、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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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期限 |
2025年1月-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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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编号 |
JC-2024-020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截止期后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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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金额及限价下浮率 |
1、年度估算金额约60万元,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量,清单为模拟清单,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战略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作量。采购人对工作量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不随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时按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作量差异。 2、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详见附件)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0%,否则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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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原则 |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取2名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审小组按样品清单及评审要求(详见第六章)先进行样品评审。 第二阶段:竞争性磋商 (1)有效报价:样品评审通过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算术平均值须满足报价固定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报价固定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3)磋商原则:按有效报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两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进入磋商范围的最大报价下浮率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合作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所需数量,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合作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3、落地实施方式: (1)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项目需求方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及封样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 (3)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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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营销定制礼品类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3、2021年12月1******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备注:我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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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方式 |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7:00至2025年1月8日13:30 (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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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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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费 |
/ |
磋商保证金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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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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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
至少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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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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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8日13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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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时间 |
2025年1月8日13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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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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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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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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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项目采用第三方平台(E******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2025年 1月6日 17:00 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磋商供应商无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并同步电话通知到采购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业绩合同: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营销定制礼品类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5)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8)样品(按送样样品清单单独提供)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率,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统一下浮。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商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备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税率落地,若项目落地时因实际开票税率与报价税率不一致,磋商供应商须在原成交价基础上折让因税率不同导致采购人增加的成本。
(2)清单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管理费、利润、运输(不因供货地区调整)、保管费、设备损耗、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
(3)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量,清单为模拟清单,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战略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作量。采购人对工作量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不随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时按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作量差异。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1-成交下浮率)×(1+税率)
(4)实施流程: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项目需求方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及封样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
(4)验收流程:成交供应商运输至项目需求方现场指定位置后,项目需求方及营销管理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项目需求方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方要求及时进行退、换货。
(5)结算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2、限价: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0%,否则为无效报价。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
4、项目名称:2025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磋商保证金(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响应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截止期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期。
3、超过响应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响应截止以后,在响应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报价下浮率小于0%的;
(9)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1)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2)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14)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15)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齐全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审原则:详见前附表评选原则以及第六章样品清单及评审要求。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在E******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9、履约担保
(1)战略履约保证金缴纳:人民币20000元,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增补缴纳10000元。
************银行进账单至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战略框架协议生效。
②履约保证金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4697
③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增补缴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2)履约保证金的增补:每个项目实施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20000元,则需增补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单项目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材料涨价、无法调度、产能不足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供货,造成现场进度延误的,按延期供货天数支付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逾期交货达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本次送货价款的10%的违约金。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供货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战略框架协议以及采购合同、封样样品及联系单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出现一次扣1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1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的所有损失。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不满足项目需求方应急响应需求,在收到项目需求方联系单后24小时内响应(如开盘、样板房开放等重要节点完成时间为12小时)的,出现一次扣1000元。
⑤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达到战略协议、采购合同、封样样品及联系单所约定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更换、维修直至通过项目需求方验收,若工期延误超过三天或者超过两次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接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做好交接工作,绝不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实施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项目需求方、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10、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实施合同的签订: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项目需求方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及封样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项目需求方签订实施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质量要求
1、物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且符合采购合同、封样及联系单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
1、落地实施方式:
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项目需求方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及封样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
2、验收流程:
成交供应商运输至项目需求方现场指定位置后,项目需求方及营销管理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项目需求方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方要求及时进行退、换货。
3、结算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4、付款方式:
(1)每三个月的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对账周期内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需求方应在次月底前支付本对账周期货款的100%。
(2)******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货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损失。同时,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3)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再由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如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4)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5、质量标准:合格。
6、战略合作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
7、服务期限: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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